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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2016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发表于 2016-12-28 15:06



专业代码:080705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高思想道德、文化修养、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里素质,具备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方面知识和能力的宽基础、高素质、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工程科学人才。


本专业学生应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领域各研究方向上(光电子方向、光电信息方向和技术光学方向)具有宽厚的理论基础、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熟练的实验技能,并具有综合运用光电学科理论和技术分析解决工程问题的基本能力。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光电信息系统分析、设计和研究方法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研究、设计、开发、集成和应用光电信息系统的基本能力,

培养学生具备光电信息科学的研究和工程技术研发,以及产品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或工程项目的施工、运行和维护能力。本专业特别注重培养学生终生学习和在工程实践中学习的能力,使学生具有工程科技创新和创业的意识。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能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相关领域从事研究、设计、开发、应用和管理等工作。本专业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接受工程技术基础、科学研究等多方面综合能力的训练,培养过程突出以光子和电子为信息基本载体的信息特征,

体现信息产业高速发展、学科交叉的趋势。
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具有良好的工程职业道德、追求卓越的态度、强烈的爱国敬业精神、社会责任感和丰富的人文科学素养;
2. 具有从事工程工作所需的数学和其他相关的自然科学知识以及一定的经济管理知识;
3. 具有良好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和服务意识;
4. 掌握扎实的工程基础知识和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领域内1~2个专业方向或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的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5. 具备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并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计算机相关知识和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6.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进行光电信息系统研究、设计、开发以及系统运行和维护的初步能力,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动手能力;
7. 具有自主获取知识的能力,了解本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和相关行业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分析能力和鉴别能力;
8. 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的交流沟通、环境适应和团队合作的能力;
9. 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环境下的交流、竞争与合作的初步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好的听、说、读、写能力,能较顺利的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籍和资料。 
三、主干学科

         光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四、核心知识领域
         本专业核心知识领域由光电信息基础类知识、光电信息技术和工程类知识、光电子技术类知识组成。光电信息基础类知识领域包括物理、光学和光学技术、电子与信息技术等核心基础知识;

光电信息技术和工程类知识领域包括光电信息技术、光电图像获取技术、光电检测技术、光纤与光通信技术、光电传感与系统等知识;光电子技术类知识领域包括光电子技术、激光原理与技术、光电子材料与器件等知识。 
五、核心课程
         高等数学A(1)、高等数学A(2)、线性代数、工程制图、大学物理A(1)、大学物理A(2)、大学物理实验(1)、大学物理实验(2)、数学物理方法、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电路分析基础、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信号与系统、

电磁场与电磁波、工程光学(1)、工程光学(2)、光电子学、光电信息综合实验、金工实习。 
六、标准修读年限
         四年 
七、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 
八、专业教育课程设置
      开设课程学时、学分统计
序号 课程类别 学时 学分
1 公共必修课 786 39.5
2 学科专业核心课 1148 57.5
3 学科专业选修课 1296 68.5

九、创新创业实践与学生发展
类别 名称 学分 课程组织(学期、周数或学时)
基本实践课程(必修) 军事训练 1 第一学期集中安排4周
基本实践课程(必修) 假期实践(假期见闻) 2 2次实践(双休日实践、志愿服务等可纳入假期实践),并附2篇见闻。
基本实践课程(必修) 专业实习 3 4周
基本实践课程(必修) 毕业论文 10 15周
创新研究课程(选修) 科研项目短课 1 每年春季学期以短课形式集中授课18学时
创新研究课程(选修) 专题研讨短课 1 每年春季学期以短课形式集中研讨18学时
创新研究课程(选修) 专技实践短课 1 每年春季学期或暑假以短课或集训形式集中实践18学时
创新研究课程(选修) 学院特色短课 1 每年春季学期或暑假以短课形式集中进行18学时
创业指导课程(选修) 创业指导课程 1~2 全校公共选修课,所获学分计入课程成绩单并计算绩点
学生发展课程(选修) 学生发展课程 1~2 全校公共选修课,所获学分计入课程成绩单并计算绩点
自主实践课程(选修) 含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科研创新奖励学分两部分 X 所获学分视项目的情况可折抵学科专业选修课或公共选修课学分,奖励学分另文规定。


十、毕业学分要求
课程类别 最低学分要求 附加要求
公共必修课 39.5  
学科专业核心课 57.5  
选修课 43 其中,学科专业选修课最低要求33学分,
文科学分 最低要求6学分。
创新创业实践与学生发展 16  
总学分 156  


十一、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课程(见附表四~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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