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7-10-09 18:51
根据《深圳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和《关于开展深圳大学2016-2017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保证2016-2017年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的公平公正,现制定《光电工程学院2016-2017学年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初选评审细则》,作为补充。
1、 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委会由学生工作负责人,研究生辅导员及学生代表共计11人组成。
2、 最终评分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老师(权重50%),二是学生代表投票(权重50%),分数总计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最终评分 = (老师票数/老师人数)*50分 + (学生代表票数/学生代表人数)*50分
3、 具有参选资格的候选人(2015级、2016级班长;党支部委员; 第九届研会 )自行申报。
4、 参与投票的学生代表由各班班长担任(2015级、2016级每个班1人,共计9人),如班长申请优干,则本班的投票代表为副班长)具体要求如下:
初选结果上报院评审委员会并审核确认最终名单
未尽事宜,参看光电工程学院通知《光电工程学院2016-2017学年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细则》,本细则由我院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光电工程学院
2017年10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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