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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本科毕业生工作日程安排的通知|学校通知

发表于 2017-04-22 23:48


各学院:

为了做好2017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515日~22日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登录上网【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ABCDF),其中各专业优秀(A)的比例不超过20%】,同时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考核表》交学籍管理室(论文题目可在系统录入,也可自制表格附后)。

()、培养方案中实践环节的审核结果在本科创新创业实践与学生发展课程管理系统中查询;519日前将实践环节审核未通过的学生汇总名单(学院签字盖章)交学籍管理室。

()525日前在毕业管理系统中确定第一批毕业生的结论。

()531各学院到学籍管理室领取毕业生入档材料中的学生成绩单。

()62前将以下材料交学籍管理室:

1、已审核通过的各专业毕业生材料,同时从毕业审查系统中打印该批符合毕业资格的学生名单(名单需主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从毕业审查系统中打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名单并附相关材料(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名单及授予学位的决定,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名、学院盖章)。

3、从毕业审查系统中打印已通过审核的辅修、双专业、双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对于申请双学位的学生须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予学位的决定,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名、学院盖章)。

二、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评选范围:本年度毕业生。

()、评选要求: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等方面全面衡量评选优秀毕业生;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已达到毕业要求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优秀毕业生的名额不超过本年度本学院毕业生总数的5%

()531日前务必将评选结果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报学生部(学生活动中心302,娄老师,电话:26534506,同时将优秀毕业生名单上报教务部(直接在毕业资格审查系统中录入数据后打印上交),学生部已审核盖章的《推荐表》放入毕业生入档材料中。

三、毕业生入档材料:

()、毕业生部分入档材料的要求

1、《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中学院意见栏由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2、《深圳大学学生毕业申请表》中学院意见栏务必加盖学院公章。

3、《深圳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中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栏务必加盖学院公章,由分学位委员会主席签名。

()、毕业生入档材料的顺序

各学院上报已通过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的毕业生材料时,请务必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后放入《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中:

1、深圳大学学生毕业申请表

2、深圳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

3、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需放入《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4、深圳大学学生成绩单

5、附表:深圳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成绩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上报各专业毕业生材料时请按专业、学号顺序排序(请在《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左上角用铅笔标明学生学号)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17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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