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6-04-09 12:50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深圳大学学生创新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的相关安排,现将“研究生创新项目”(一般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研究生创新项目”属深圳大学学生创新发展基金资助的一般项目。主要面对研究生,鼓励学生开展科学研究,特别是应用技术研发,提高学生研发能力。由研究生院组织申报。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凡我校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基金资助。毕业班研究生可作为项目成员参与团队项目申请,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二)申请资助的一般项目须在一年内完成。
(三)申请项目可以是个人单项,也可以是团队项目(参与人员不能超过5人)。申请人应是项目负责人,每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不能参与其他项目申报。
(四)本创新发展基金主要对学生创意、创新项目及团队进行资助,为创意、创新学生提供资金、指导。不资助已经成立公司的创业项目。对于已获得校团委“挑战杯”项目、研究生院“自主创新项目”、教务部“创新训练项目”不再重复资助。
(五)一般项目配备导师1名,由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并具有丰富科研经验的教师担任,且每名导师同期最多指导两个立项项目(基础实验项目除外)。
(六)由项目负责人向其所在学院提出申请。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推荐申报项目。每个学院限推荐3项。
三、资助类别及标准
2016年研究生创新项目计划立项40项。实际资助项目数量金额,视申报评审情况而定。
|
拟资助金额(元/项) |
拟资助项目数 |
自然科学类(一般项目) |
8000 |
22 |
社会科学类(一般项目) |
5000 |
18 |
四、申报程序
(一)4月10日前,项目申报者在导师指导下根据项目类别填写《深圳大学学生创新发展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并向所在学院提交。
(二)4月15日17:00前,学院组织专家对研究生申请项目进行初审,按限额推荐,并根据评审推荐结果提交以下材料:
1.各院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1份)加盖院章
2.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贰份)
3.汇总表及申报书电子版发至研究生公文收件箱
报送地址:办公楼425 联系人:申老师 联系电话:26558495
(三)4月25日前,研究生院聘请专家组对学院初审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项目答辩,确定拟立项项目,并进行拟立项项目公示。
五、其他:
1.研究生亦可申报本基金资助的重点项目,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只能选其一申报。重点项目申报具体由社会科学部(人文社科项目)和科学技术部(自然科学项目)负责,具体要求详见校内公文通《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深圳大学学生创新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http://www.szu.edu.cn/board/view.asp?id=313122。
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3。
附件链接:
http://www.szu.edu.cn/board/view.asp?id=31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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